经济 | 反垄断、市场与计划经济的哲学

 文 | HW君 


0. 反垄断调查

2020年12月24日有一则新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一时间引起了互联网上对于「垄断」以及「反垄断」的讨论。

 

反垄断」是2020年各个国家的重要议题,是全球政府少有的共识。

2020年10月份的时候,美国国会就对四大科技巨头FAAG(Facebook、Apple、Amazon、Google)进行了反垄断调查。

美国的国会众议院经过了16个月的证据搜集和调查,写了一份430页大约100万多字的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这4家科技巨头有垄断行为。

对于这4家巨头而言,随之而来的自然会是天价的罚单,像谷歌近4年来已经因为垄断而被罚款96亿美元了。

但有趣的是,美国调查谷歌,谷歌在那三天里股价不跌反涨。

欧盟调查亚马逊,亚马逊正眼都没抬,股价也照样涨。

但是中国的市场监管总局一开始调查阿里,几家国内的科技巨头股价马上闪崩。

 

垄断」和「反垄断」似乎是一对人人都可谈,但又好像没人能说清的概念。

但其实这一对概念最后可以牵扯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认识上。

而事实上大部分人对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认识都存在问题。

所以本文我们试试看能不能把它们说得更清楚一点。

 

 

1. 形式与实质

我们可以看一下哪些情况属于垄断,哪些情况不属于。

 

1.1 一家独大未必是垄断

在一个特定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企业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那我们可以说这一家企业构成「垄断」了吗?

答案是不一定。

 

我们举个例子,苏州的晶方科技,是全球最大的CIS封测企业。

晶方科技主要提供安防类别CIS(Contact Image Sensor 接触式图像传感器)的封装和测试,其客户主要是海康、大华等。

晶方科技的毛利率高,出货量大,在CIS的封测领域无疑是「一家独大」。

 

那么晶方科技拥有「垄断」地位吗?

显然是没有的。

因为传感器的封装和测试在半导体领域属于末端产业,是巨头们不愿意做的脏活累活。

晶方科技虽然毛利高,出货量大,但是赚到的单价非常低。

整个封测市场占半导体行业很小一部分,哪怕晶方科技做到了全球最大,放在动辄上千亿投资的半导体行业,也属于鸡肋。

所以晶方科技在这个领域上虽然有着名义上的「一家独大」的地位,但实际上并没有拿到「超额利润」。

甚至还进不了美国制裁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名单。

 

1.2 多家企业未必不是垄断

既然一家独大未必是垄断,那么有多家企业就一定不是垄断吗?

也不一定。

 

垄断可以有非常多的形式。

我们这里可以列举一下多家企业情况下的垄断模式。

 

①. 卡特尔(Cartel)模式

所谓的卡特尔模式,就是几家行业内的巨头一起联合起来操纵市场价格。

这算是最原始形态的多企业垄断模式。

这方面欧佩克(OPEC),也就是石油输出国组织,可以说是一个超大型的卡特尔模式的垄断组织。

几个石油输出国联合,决定减产或者增产石油,以控制国际石油价格。

 

②. 托拉斯(Trust)模式

卡特尔模式的垄断存在着囚徒博弈的困境。

例如上面的石油减产,如果价格操纵成员中出了一个叛徒偷偷增产,那么油价不会涨,其他成员减产的损失被偷偷增产的人拿走。

这时候卡特尔模式的垄断就失败了,而托拉斯模式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托拉斯模式就是多家企业一起创建一个信托(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类似基金,在法律上不属于企业),把所有分散的企业股份和所有权都放进同一个信托中,这样大家就是利益共同体了。

反垄断法规定市场上的企业不能一家独大,但在托拉斯模式下,名义上仍然是多家公司,只是管理权和利润分配权归于同一个信托,从而规避了反垄断法。

20世纪初,美国就诞生了超大托拉斯模式垄断公司「美孚石油公司」,以至于后来各国先后制定了《反托拉斯法》,以限制这种超大型的垄断组织出现。

 

③. 辛迪加(Syndicate)模式

辛迪加模式属于卡特尔模式的升级版,不过没有托拉斯模式那么赤裸裸。

辛迪加」的英文「syndicate」原意为「工会」或者「同盟」,其实就是统一采购和销售的同盟。

辛迪加模式把原先各个企业独立的采购和销售事项集中起来统一行动,这样就形成了对上下游产业链强大的议价权,从而获得超额利润。

辛迪加模式托拉斯模式的不同是,托拉斯关心所有权和利润分配,而辛迪加只联合操纵采购和销售价格。

辛迪加模式卡特尔模式不同的是,卡特尔是非中心化的,只有寡头们的共同约定,而辛迪加是中心化的,有统一行动的总部。

 

④. 康采恩(Konzern)模式

垄断和反垄断的游戏其实还发展出了更高级的形式,康采恩模式

现阶段法律对于垄断的定义,指的是一个行业内占据绝大部分市场的企业,采取排他性行动限制其他企业的进入。

讨论这种垄断的时候我们是在做横向比较,但如今的财阀财团早已学会了纵向产业链的垄断。

每一个单独的企业在其所在领域内都没有形成垄断,但整条产业链的所有上下游企业都隶属于同一个财团下的母公司,这样的垄断模式就是康采恩。

于是虽然没有名义上的垄断,但其竞争仍然是排他性的,这些企业在采购和销售时总会优先考虑同个母公司下的产品。

它们在形式上并没有符合垄断的定义,但实质上是已经具有垄断地位。

 

所以当我们在谈论垄断的时候,我们到底是在关心垄断的「形式」还是「实质」。

垄断形式其实非常多,它和是「一家独大」还是「多家联合」的关系并不大,因为这些都是表象。

所以在谈「反垄断」的时候只强调拆分企业,那就是流于形式

 

事实上我们不满的是一家企业通过垄断而获取排他性的「超额利润」,这才是在「反垄断」中需要被我们关心的实质性内容。

 

 

2. 垄断的相对性

一家独大未必是垄断,多家企业也未必不是垄断。

想要明确地界定「垄断」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

因为「垄断」是一个相对的属性,而不是一个绝对的属性。

 

HW君还记得2015年中国股市有件大事,两家巨无霸企业「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合并,成为了超级巨无霸企业「中国中车」。

这在当时可被A股股民狂喷,认为发达国家都是拆分垄断企业,我们中国倒行逆施,一朝回到改革开放前。

在这些股民看来,原先中国铁路有南车和北车两家企业在「相互竞争」,这样一合并成中国中车,就创造出了一个完全垄断的企业,那以后中国高铁、地铁的质量服务没了竞争也没了保障。

但其实这些股民的视野非常狭窄,他们不知道南北车合并成中国中车,是为了中国高铁出海,和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加拿大庞巴迪以及日本川崎重工竞争,并在一带一路上大展拳脚。

 

中车在国内是「垄断」的,但是当我们把情景转换到全球时,它又不是「垄断」了的。

所以其实我们只能这样表述「垄断」:

①. 在B情景中,A是垄断的。

②. 在C情景中,A不是垄断的。

其中命题可以同时成立,并不存在冲突。

像我们在上面第1.1小节举的「晶方科技」的例子同样适用这个表述:

在CIS封测行业中,晶方科技是垄断的。

但在半导体行业中,晶方科技不是垄断的。

 

如果是GoneMeme的老读者,应该会发现这种形式的表述很眼熟。

这个形式很像《逻辑 |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中的价值判断命题。

这里我们可以先猜测与「垄断」有关的命题属于「价值命题」。

当然我们现在没有证据,所以需要进一步讨论。

 

 

3. 超额利润与合理利润

垄断」的形式(表象)是企业一家独大或者多家联合,「垄断」的实质是垄断之后企业获取排他性的超额利润

那么,什么是「超额利润」呢?

与之对应的,什么是「合理利润」呢?

 

这里我们需要先回答这么一个问题,企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如果我们把企业看做是一个函数,那么它输入一些原料,中间有一个处理过程,然后输出一些商品。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例如应该生产什么?可以生产多少?定价多少?如何让消费者获知?成本怎么降低?

这其中存在着一系列复杂的问题,需要企业家逐一去解决。

无法解决的话,企业可能会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

 

这些问题都解决之后,整个社会上的生产效率提高(熵减少),企业则获取到利润

那么企业的「合理利润」便是企业生产过程中

提高社会生产效率的奖励,以及

承担风险的补偿

 

而在一个垄断的情境下,企业并没有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也没有承担风险,但其仍然可以通过垄断地位获取到「超额利润」。

此时的买卖便是零和的,垄断企业获取的「超额利润」便是社会上其他人的损失。

 

我们先回顾一下《经济 | 资产负债表的哲学诠释》这篇文章。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没有的话可以跳过。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那篇文章的部分观点:

(1)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以货币计算的权力责任关系。

(2)A的资产是现在「A影响他人行为从而为自己(A)带来好处」的权力

(3)A对B的负债是未来「A无法为自己(A)带来好处的情况下,接受自己(A)行为被B影响」的责任

 

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我们可以把「利润」看做是资产,那么按照上述命题(2)的说法它就一种权力

消费者在所做的就是付出货币(资产),获取商品。

于是「超额利润」可以被解释为,企业凭借垄断地位获取不被消费者认可的额外权力

 

而因为企业的行为是否是「垄断」取决于是否被消费者认可。

那么它就是一个经由「自由意志」做出「价值判断」的价值命题

所以我们第2小节中的猜想成立。

 

因此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垄断」是非常主观的。

虽然法律条文在尽量地将垄断的定义客观化,但事实上仍有着数不清的模糊地带。

 

例如Apple苹果是垄断的吗?

有的人认为iPhone很好用,值这个价。

但有的人认为苹果的iOS生态圈封闭,App Store要对应用强制抽30%的税,是恶劣的垄断行为。

同样的,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在面对美国国会调查时,都说这是因为消费者认为它们的产品好才选择用它们,而非垄断。

它们都认为自己所获得的权力是合理的,是被消费者认可的,而非不合理的「超额利润」。

 

 

4. 市场经济高效的原因

我们在谈到「垄断」时,总是会提到国有企业的垄断,垄断带来低效。

而私营企业因为有竞争所以拥有活力。

 

例子自然也非常明显,前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有着惨痛的经验,而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繁荣。

那么,「市场经济高效的原因是竞争吗?

 

我们在第3小节中讲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而中央无法掌握到所有的信息,因此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最终导致生产效率的低效。

这就是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中的主要观念。

 

那么当「市场经济」到来时,私营的企业家们就可以做到中央计划所做不到的事情了吗?

当然不是,企业家也是人,同样无法掌握到所有的信息,他们和中央计划一样面对着各种不确定性。

准确来说,企业家也是一个个需要做计划的小中心,他们也时时刻刻面临着计划赶不上变化的问题。

 

那为什么在改为市场经济之后生产效率提高,经济得到强劲增长呢?

原因是企业会死亡。

就像身体不断将衰老病变的细胞清除,以此维持机体的健康。

市场经济中的私营企业之所以会一直充满活跃,恰恰是因为它的机体的某些部分一直在经历死亡。

每100家创业公司第一年只会活下来20-30家,90%企业熬不过创立的前3年,大部分企业活不过5年。

 

市场经济」下的私营企业所做的计划并不比「计划经济」中的中央要高明。

只是因为在市场中竞争失败了的企业,会被无情地淘汰掉,留下暂时正确的人,如此重复,最后导致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所以「市场经济」高效的原因是「竞争」吗?

这句话没错,但只说了一半。

市场经济」高效的原因是竞争,以及竞争失败后的死亡,优胜劣汰。

 

准确来讲,「市场经济」高效的原因是新陈代谢

 

5. 计划经济低效的原因

所以事实上,「市场」和「计划」只是这些经济形式的表象,我们要看到更实质的东西。

首先它们就不是非此即彼界限分明的概念。

一个市场中的私营企业内部,时时刻刻在做着各种各样的中央计划,并且有着少数大股东垄断话语权的情况。

一个计划经济体制内的经济结构内,也常常是选贤与能充满竞争的。

 

在知道「市场经济」高效的原因是「新陈代谢」,而不是单纯的「竞争」之后,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计划经济」低效的原因。

 

曾经的「计划经济」低效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垄断」缺乏「竞争」。

而是不允许死亡。

因为中央政府死亡的后果是承担不起的。

 

6. 政治体的新陈代谢

在弄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对于政治才会有新的认识。

 

要如何对有「计划经济」成分的国有经济进行改革?

既然承担不了机体的全部死亡,那​只要允许机体的一部分死亡就行。

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所在。

这个理论对于共产党来说同样成立。

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其实都是在将机体的某一部分清除掉,以维持新陈代谢

 

如果我们把一个国家看做是一个市场,政党看成是企业,就会发现很有意思的现象。

有的人可能会下意识地认为「集权」就是「垄断」,是坏的。

而「民主」就是「竞争」,是好的。

但我们说过「垄断」和「竞争」不是关键,高效的关键是「新陈代谢」。

看似形式上「垄断」的机体内部的实质上「竞争」也可以达成新陈代谢的效果。

 

中国政府是「垄断」的吗?

形式上看起来像是垄断的。

但我们说过,是否「垄断」是一种价值判断,取决于你选择的不同情景。

 

如果我们不横向比较,而是采取纵向的视角来看。

那么中国两千多年的王朝更替史,告诉了我们中国政府是可以「死亡」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在这种约束下,共产党在当下形式上是垄断的,但实质上并没有垄断。

因为历史告诉它,自己随时可以被取代。

所以它拥有改革自我进行新陈代谢的危机感。

 

而美国政府形式上是是多党竞争,看上去非常「市场经济」。

美国政府成立不过200多年历史,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王朝更替,所以美国人民潜意识里政府是不会的倒闭的。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并没有「死亡」的记忆。

因为不会死亡,所以可以有恃无恐,获得垄断地位。

新冠疫情导致35万人的死亡,政府仍旧可以当做无事发生,换在中国说不定已经发生王朝灭亡政党轮替。

所以美国所谓的「多党竞争」这只是形式上的表象,实质上这几个政党构成了托拉斯模式垄断

所谓的两党斗争,不过是垄断集团内部的分赃而已。

 

我们一直强调美国需要政治体制改革。

美国现行的这套所谓的「民主选举」体制已经是200多年前的落后设计了,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的需求。

但至今美国人仍然认为自己的政治体制是全世界最完美的,已经无需要再做任何改革。

在HW君看来,这只不过是21世纪版的「祖宗之法不可变」罢了。

 

7. 大而可以倒

那么回到开头,HW君如何看待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对于阿里巴巴的「反垄断」调查呢?

我们​自然是欢迎这种对于超大型企业的敲敲打打的。

 

这其中并不一定需要拆分阿里成为几家不同的企业让它们竞争,我们说过那只是表象而已。

重要的是告诉阿里巴巴它绝对不是「大而不倒」的,而是可以「死亡」的,并且下一秒就可能「死亡」。

要么自我改革,要么接受社会主义铁拳。

 

当然拆分阿里也可以是一个选项,不过HW君现阶段不怎么支持这一做法。

一个完整的阿里对于中国企业出海进行攻城略地来说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因为「垄断」的判定是相对的,阿里在全球范围内还没有达到垄断的地步。

 

(本章节完)

By HW君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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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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