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 NBA莫雷事件,言论自由与政治正确

 文 | HW君 


1. NBA莫雷事件

2019年10月5日,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休斯顿火箭队总经理达雷尔·莫雷发了一条推特,内容是「为自由而战,和香港在一起」,表达了对香港暴乱的支持。

这一行为一下子遭到中国网民的炮轰,莫雷随后删去这张图,但也没有对此进行道歉。

 

火箭队老板连忙出来发推特澄清「莫雷不代表火箭队」,但莫雷的言论显然已经在中国造成了巨大影响,中国驻休斯顿总领馆向火箭队提出交涉,CCTV5、腾讯、李宁等中国合作方也相继暂停、中止了同火箭队的合作。

10月7日,正在日本参加活动的NBA总裁亚当·肖华接受记者采访,回应了休斯顿火箭队总经理莫雷发表涉港不当言论的风波,他承认了这一事件已经对NBA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但肖华同时声称,虽然不会为莫雷的推特内容背书,但他支持莫雷的「言论自由」,因此不对中方进行道歉。

 

10月8日,CCTV宣布暂停NBA赛事的转播(之前只针对火箭队,这次是整个NBA),腾讯体育也宣布暂停赛事转播,各个合作方和艺人都相继宣布中止和NBA的合作。

于此同时在美国,NBA和肖华也被美国人民一边倒臭骂,指责NBA藐视言论自由,助长共产主义,并说中国试图利用经济实力干涉美国人发声。

 

当然,这个事件还有许多有趣的细节,这里我们只简单介绍一下概况,然后谈一下本站感兴趣的「言论自由」部分。

 

 

2. 莫雷何许人也

我们先看看这个「用一条推特改变了NBA」的莫雷究竟是何许人也。

莫雷毕业于麻省理工斯隆商学院,学的是数据分析,30多岁就进了NBA当经理。

先后担任凯尔特人队的副总经理,之后于2007年当上火箭队的经理,算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职业经理人。

据国内经营莫雷个人微博的工作人员的爆料,莫雷会亲自审核每一条微博,并提出相关意见,这说明他对舆论和社交媒体的意义非常清楚,也非常重视。

并且莫雷执掌火箭队多年。

火箭队因为姚明曾服役过的原因,在中国大受欢迎,莫雷对于中国和中国球迷都非常了解,我们不认为莫雷是由于文化差异或者不了解情况造成了误会。

我们有理由相信,莫雷是故意发这一条推特的。

 

这个拿着几百万美元年薪的白人精英,为什么会冒着重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交媒体上故意公开挑衅中国呢?

据著名篮球解说员苏群爆料,在姚明退役的那一年,莫雷就想利用姚明的影响力为自己竞选休斯顿市长宣传。

这其实就是「商而优则仕」,一个在商界赚得盆满钵满的美国精英想要从政,在美国社会里非常常见,川普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莫雷的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在为自己的从政之路积累资本。

他在NBA里把钱赚够了,开始想要在政治上有所建树。

 

若从商业层面上看,此次事件里莫雷损失惨重。

但从政治层面上看,莫雷做得非常成功。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莫雷收获了大批美国人的力挺,美国国会有20多名议员都出来公开支持莫雷,里面包括了卢比奥这样的知名反华分子。

莫雷专门在中美贸易战正酣、美国反华思潮甚嚣尘上的时刻,并且还特意挑在中国国庆期间发这一条关于香港的推特,就是要搞出一个大新闻,收获美国人民的民意支持,为以后自己的竞选从政铺好道路。

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3. 言论自由是什么

在这次事件之中,有一个概念被反复提及,那就是美国人支持莫雷,因为「言论自由」。

本站在《逻辑 | 自由与自由意志》一文中有提到过「自由意志」「自由」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区别。

这里我们再简要地整理一遍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讨论此次的NBA事件。

 

3.1 自由意志

每个人都拥有「自由意志」,也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思考和行动」的能力。

「自由意志」是一个现有的理论都没办法很好地解释的概念,但却是许多重要命题的基础。

我们人类社会里的善恶、道德、法律、责任、过错…等概念,都是以「自由意志」为基础构建的。

 

要强调的是,「自由意志」的概念只适用于单独的个体。

也就是说,对于每一个单独的人,我们可以阐述下面这样的命题:

① 个体A拥有自由意志。    (√)

② 个体B拥有自由意志。    (√)

但对于群体来说,不适用「自由意志」概念,也就是这样的命题是错误的:

① 群体甲拥有自由意志。    (×)

② 群体乙拥有自由意志。    (×)

上述命题的正确阐述方式是:

① 群体甲中的个体a、b、c…各自拥有自由意志。    (√)

② 群体乙中的个体x、y、z…各自拥有自由意志。    (√)

 

3.2 自由

人们常常把「自由」混淆成「自由意志」,于是带来了一大堆不必要的争论。

「自由」是一种在多人社会中才有意义的道德哲学基本概念。

它指的是一个人免于被另一个人(或一群人)暴力胁迫的概念。

 

也就是说,「自由」这一命题需要被这样阐述:

① 对于B,A拥有某自由。                (√)

② 对于群体y,群体x拥有某自由。   (√)

而对于如下的阐述,命题是不充分的:

① A拥有某自由。         (×) 缺少前提

② 群体x拥有某自由。   (×) 缺少前提

当然,我们在平时日常的使用中,常常看到上面这样的表述。

这是因为我们平时的语言和文字都有上下文语境,语境里已经隐含着必要的前提,所以经常把一部分表述省略掉。

 

而很多人经常会把「自由」和「自由意志」混为一谈,实际上它们是非常不同的。

如果存在一个平行世界M,在平行世界M中只有一个人A。

那么在这个世界M里,是不存在「自由」这个概念的(但A仍然拥有自由意志),因为「自由」是在多人互动社会中才有意义的概念。

即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命题:

假设存在平行世界M,M里只有A一个人。

那么在平行世界M中:

① A拥有自由意志。    (√)

② A既不是自由的,也不是不自由的,A与自由无关。    (√)

因为谈到自由,一定是涉及多人互动的,需要存在一个B,对于B,A拥有某种自由。

但平行世界M中不存在这样的B,所以A不适应「自由」这一概念,哪怕A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还有一个易混淆的点是,「自由」自由应该是被动的消极自由,而不是主动的积极自由。

即一个人拥有「免于被暴力胁迫做某事」的自由,而非拥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自由。

在这样的一个体系中,所有人都才能同时拥有消极自由,否则你的自由边界会干涉到他人的自由边界。

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命题:

对于B,A有免于被暴力胁迫做某事的自由。    (√) 消极自由

对于B,A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自由。           (×) 积极自由

 

3.3 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一个专门词,经常被各种滥用。

当我们提起「言论自由」时,我们的对立面指向的是政府

 

本站曾经用了一系列文章来讲述,「政府」是天然垄断了最高暴力的组织。

为了监管与约束这种被垄断的最高暴力,就需要赋予普通人「言论自由」的权力。

而在两个普通人A和B之间,不存在所谓的「言论自由」的概念,个体A和个体B涉及到互相指向的言论时,这些言论属于私人领域的言论,需要A和B去划一条界限,避免互相冒犯。

 

所以我们可以得到下面这样关于「言论自由」的命题:

① 对于政府x,x国的公民A拥有免于被政府x暴力胁迫禁言的自由。     (√)

② 对于政府y,y国的公民B拥有免于被政府y暴力胁迫禁言的自由。     (√)

当然命题也没有这么简单,「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拥有边界的。

暴力、恐怖、分裂…等危害国家或社会的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这个边界具体到哪里其实是模糊的,我们这里暂时搁置讨论。

要注意的是,「言论自由」概念一定是对于某国的某公民来说才成立的,跨越国界则没有意义。

也就是说,这样的命题是不成立的:

① 对于政府y,x国的公民A拥有对于政府y的言论自由。    (×)

② 对于政府x,y国的公民B拥有对于政府x的言论自由。    (×)

也不存在一个不指向具体政府的、无国界的「言论自由」。

当提及「言论自由」时一定是「甲国的公民A对于甲国的言论自由」。

因为甲国政府垄断了暴力,甲国的公民A为了平衡这种暴力,有免于被暴力胁迫禁言的自由。

这种「言论自由」隐含着的意思是:

如果甲国政府肆意妄为,那么甲国的公民A会将反对甲国政府的言论传播给更多的人,以此压制甚至推翻这一垄断的暴力。

一国公民拥有「言论自由」要对抗的是,在一国之内政府相对于公民绝对性的暴力优势。

 

而在跨国际的情况下,就不适用所谓的「言论自由」。

也就是我们能够得到这样的命题:

① 对于美国政府,美国人A拥有评论中国的言论自由。    (√)

② 对于中国政府,美国人A拥有评论中国的言论自由。    (×)

 

同时,「言论自由」的限定范围一定是政府(公权力),我们不能说一个公司或者一家机构、组织违反「言论自由」。

那是个人在参与民间结社和团体时的自愿行为,不涉及公权力。

所以像谷歌(一家公司)可以解雇发表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的工程师,仍不构成违反「言论自由」的行为。

但川普(代表政府)不能发推特要求某个机构就某个话题进行禁言。

 

4. 政治正确是什么

与「言论自由」常常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政治正确(以及政治不正确

 

认为某个言论「政治不正确」,即认为其触犯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属于限制、禁忌范畴的言论。

「政治正确」为言论设定了安全范围和雷区,在安全范围里适用「言论自由」,在雷区(政治不正确)里则不适用。

人们会主动避免越过边界,并从而构成了一种有意识的自我审查。

因此也可以说,「政治正确」属于一种道德约束。

见《逻辑 | 价值观、个人偏好与社会偏好、道德与法律

 

例如在美国,社会要求人们要避免发表一些涉及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弱势群体的敏感话题,在这个范围内都是雷区,属于政治不正确,不适用于言论自由范畴。

所以在号称「言论自由」的美国里,美国人有一大堆不能讨论的话题。

 

而在不同的社会里,政治正确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美国,政客歌颂上帝和信仰是政治正确。

但在英国,政客歌颂上帝不构成政治正确,反而英国人可能觉得你有病。

 

在这次的莫雷NBA事件中,对于美国人来讲拥护「民主、人权、言论自由」是绝对的政治正确。

所以美国人挺莫雷,骂NBA总裁肖华跪舔中国人。

而对于中国来说,中国公民普遍广泛接受的政治正确便是「主权神圣和领土完整」。

所以中国人对莫雷支持香港暴乱的态度一点都不能忍。

 

 

5. NBA事件里的言论自由

我们要明确的是:

在某国与该国公民的范畴内才适用「言论自由」概念。

在「政治正确」的范畴内才适用「言论自由」概念,而在「政治不正确」的范畴内不适用。

 

在梳理清上述的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这次NBA事件里关于言论自由的看法。

 

5.1 美国人在美国的言论自由

美国人认为:

在美国,莫雷拥有评论中国的言论自由」       (√)

上述命题是正确的。

对于美国政府来说,莫雷的确拥有着相对于美国而言的「言论自由」,美国政府并不能禁止莫雷发表对于中国的言论。

并且在中美贸易战升温的情况下,莫雷发表反华的言论是非常符合现阶段美国社会的「政治正确」的。

 

但是莫雷并不会因为拥有「言论自由」,就可以发表骂上帝或者安拉的言论,因为那在美国是「政治不正确」的,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

相对的,中国人A发表骂上帝或安拉的言论在中国并不构成「政治不正确」,因此中国人享有这一议题的「言论自由」,但美国人就不行。

 

5.2 美国人在中国与言论自由无关

美国人认为:

在中国,莫雷也拥有评论中国的言论自由」    (×)

这个命题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混淆。

对于中国来说,莫雷不属于中国公民,不与中国政府缔结「言论自由」契约。

也就是对于「中国政府 – 莫雷」这一关系来说,不存在「言论自由」这一概念,它们和「言论自由」概念无关。

 

而中国政府在处理与莫雷的相关的事项时,要根据法律和道德的准则来行动。

在「法律」上中国政府要遵守宪法维护国家统一的精神,在「道德」上中国政府要照顾人民群众的民意。

并且一旦涉及「道德」,就马上触碰到了中国社会最为强大的「政治正确」——「主权神圣领土完整」。

 

所以对于中国而言,莫雷的发言跟「言论自由」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政治不正确」有关。

中国政府只与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契约,莫雷的「言论自由」是跟美国政府的,与中国无关。

 

而美国人认为莫雷在中国也拥有发表「政治不正确」言论的自由,这其实属于美国人典型的、自视世界警察的自大和傲慢,总是会将自己国家的价值观和「政治正确」强加给其他国家。

 

5.3 美国的言论自由与中国无关

美国人认为:

「中国抵制NBA是在破坏美国的言论自由 」      (×)

美国人的言论自由只跟美国政府有关,跟中国政府没有关系。

中国人只是在维护自己国家的「政治正确」。

 

所以美国人最多只能说,中国人维护自己的「政治正确」而抵制NBA时,冲击到了美国人的「政治正确」。

这属于不同国家社会共同体之间的文化差异。

 

否则按照美国人的逻辑,姚明就可以去NBA发表种族歧视的言论。

如果美国人因此抵制姚明的话,那就是美国人在破坏中国的言论自由。

这样逻辑会自相矛盾。

 

 

6. NBA事件的真实样貌

所以这个事件的真正原貌是什么样的呢?

跟「言论自由」这一议题没有关系。

这次的NBA事件实质上就是中美两国之间的「政治正确」产生了冲突。

 

但本站不认为这就意味着中美两国之间没有是非对错,只是文化差异。

在两国的「政治正确」上,中国贯彻了非常一致的标准。

主权神圣领土完整」这一价值是中国的「政治正确」,中国人不仅针对自身,也同等对待其他国家。

中国对内不允许各种分裂活动,对外也没有去支持英国的苏格兰独立或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独立,干涉它国内政。

对「主权神圣领土完整」这一信念的执行是非常坚定一致的,不会自相矛盾。

符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德金律。

 

而美国人的「民主、人权、言论自由」是非常「双重标准」的。

美国对内打压维基解密的阿桑奇,打压棱镜门的斯诺登,破坏他们所倡导的言论自由,严于律人宽于待己,表里不一。

对外则更加双重标准,指责中国的各种「民主、人权、言论自由」问题,将美国的价值观强加于中国。

但是对于美国自己的地缘政治盟国,例如对沙特、卡塔尔等还在君主制的穆斯林国家就避而不谈。

不久前,记者卡舒吉在沙特领事馆遭到残忍地活活肢解并杀害,美国政府就当没有看见,马照跑舞照跳,非常双标。

同时,美国在向一个国家输出「民主、人权、言论自由」价值时,目的也是为了颠覆一国政权,培养亲美政府,远没有其表面上说的那么仁义道德。

 

所以本站认为,在这个中美两国「政治正确」冲突里,中国在道义上是占上风的。

中国主张的价值是符合「王道」的,而美国主张的价值是「霸道」的。

 

7. 跪族篮孩的博弈

这次NBA事件还有一个小风波。

在全网对NBA正式发起抵制之后,上海和深圳还是照常各举办了一场之前就已经定好日期售出门票的比赛。

虽然中国官方的定调是抵制NBA,但其措施也就是让CCTV停止转播NBA比赛而已,并未对中国公民实施强制性措施。

于是10月10日的上海站比赛,现场座无虚席,将近有1万名观众在场观看了比赛,同时这场比赛也全美直播。

10月13日的深圳站比赛也是如此。

 

虽然这两场比赛属于遗留问题,后续中国内地的城市估计也不会再与NBA赛事进行合作。

但许多表示抵制NBA的网友,认为这些仍去看比赛的球迷没有身为中国人的骨气,被美国人羞辱之后还是跪舔NBA,打了中国人自己的脸,非常可耻。

所以那些仍然去看比赛的球迷被批为「跪族篮孩」。

 

HW君觉得这个事情还是非常有趣的。

 

中国封杀NBA,维护自身「主权神圣与领土完整」的政治正确,诉诸的主要手段是道德约束,而非法律约束(虽然也采取了部分行政手段)

也就是说这属于道德范畴,主要依靠中国人自发地来进行抵制。

 

那么,中国人可不可以选择不响应呼吁,选择当一个「跪族篮孩」呢?

 

当然是可以的了。

对于中国人,中国人A拥有选择成为「跪族篮孩」的自由。    (√)

这个命题是成立的。

但是,上述命题的成立并不代表着以下的命题就自动成立:

「跪族篮孩」可以免于受到「选择抵制NBA」的那部分人的道德谴责。    (×)

 

事实上,当对NBA的抵制正式开始之后,就形成了多层次的博弈。

为了维护中国国内根基最牢固的政治正确「主权神圣领土完整」,那么就会派生出其他的一系列约束力稍弱的次级政治正确。

「抵制NBA」就成为了稍微次级的没有那么坚定的「政治正确」。

这时,一个中国人A就会遇到一个选择,选择成为「跪族篮孩」,或者选择政治正确的「抵制NBA」。

 

注意,此时他是有自由的。

并且「中国人A有选择成为跪族篮孩的自由」这一现象是非常进步的,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开放和包容。

假设这个事件发生在朝鲜,那么隔天的平壤站比赛肯定没有一个朝鲜人会去参加。

 

当然,在中国人A选择成为「跪族篮孩」时,他要意识到选择了政治不正确后,可能要面对排山倒海的道德舆论压力。

跪族篮孩们不能既想要享受精彩的比赛,又要免于其他中国人的道德谴责。

因为「跪族篮孩」和「其他中国人」同属于共同体「中国人」,分享一大部分相同的利害关系。

跪族篮孩们的行为会损害到共同体「中国人」中的「其他中国人」的利益,所以中国人A在选择成为跪族篮孩的时候,就要清楚知道后面可能会面对的事情。

毕竟对破坏政治正确的人进行道德谴责,甚至参与嘲讽,对于维护这个共同体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

 

当然博弈还可以继续叠加。

当「跪族篮孩」出现时,身为「其他中国人」一员的中国人B,可不可以选择不谴责「跪族篮孩」。

当然可以,你有选择谴责的自由,我也有选择不谴责的自由。

不谴责会导致这一「政治正确」的共识逐渐消解,那消解之后就可能会面临其他问题。

但这种选择的多元化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像HW君就觉得其实也没有必要太过于谴责他们。

毕竟这两场比赛在整个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博弈里,着实没有什么份量。

大方向封杀NBA已经成为定局,跪族篮孩们参不参加这两场比赛改变不了什么,心态要放宽。

 

 

8. 在中美贸易战中的位置

这次的莫雷NBA事件其实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那就是中美贸易战。

 

2019年,中国大陆的国民所得即将超过1万美元。

经济学认为,当一个地区的居民所得接近1万美元之后,就会开始进入体育消费的黄金时期,也会出现许多职业运动比赛。

从HW君个人的生活体验来看,的确最近几年体育运动和健身锻炼的潮流在日渐兴起。

中国这个14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即将迎来体育消费的黄金时期。

 

NBA进入中国市场已经30多年了,也就是NBA辛辛苦苦培养耕耘了中国市场这么多年,即将迎来收获的黄金时期。

在这个黄金时期,NBA却因为火箭队总经理莫雷的一条推特,而遭到中国人的抵制,退出了这个市场,损失可谓惨重。

据估算,失去中国大陆市场,NBA员工的薪水得先砍掉两成。

当然,尤其依赖中国市场的休斯顿火箭队至少是要腰斩。

中国自己的CBA(中国篮球职业联赛)迎来了空前的机遇。

 

对于美国人民来说,中国人抵制NBA也算不上什么大事。

在美国,第一大体育赛事是美式橄榄球,第二大是棒球,第三大是足球,篮球只能排第四。

但这也说明了,对于NBA来说,目前美国市场才是它最大的市场。

所以NBA总裁肖华不敢向中国道歉,因为这样会得罪最大的市场美国,所以他们选择了得罪第二大市场中国。

你说莫雷弄这一出戏何必呢?好好闷声发大财不行吗?

 

而对于整个大环境的中美贸易战来说,这次NBA事件也让中国政府捡到枪。

本来中美贸易战中,抵制NBA并不能成为反击美国贸易战的选项,也就是中国政府原本无法打封杀NBA这一张牌。

但是因为NBA的这一次作死,整个中国社会的民意都是抵制NBA,中国政府可以名正言顺顺水推舟,就把这张牌打了出去。

先撩者贱,反击者有理。

 

如果我们假设明天中国政府宣布要全民抵制麦当劳,那估计没有什么中国人会响应。

会无脑响应政府抵制的人估计会被大部分思维正常的中国人喷成脑残。

原本北京对于美国的反击里是没有封杀NBA这张牌的,现在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如果从大国博弈的角度来看,那么这次中国封杀NBA是正确的,且非常必要的。

抵制一个人民群众热爱的篮球赛事固然会损失自身的一部分利益,但是对于「中国人」的总体利益是最大化。

以后这场NBA事件会成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学、管理学分析研究的经典案例,所以这一战必须打,并且要好好打。

让美国人清楚地知道中国的「政治正确」是什么,底线在哪里。

 

当然上述说的是对外的部分,对内还得大力发展国内体育运动产业,满足中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才行。

不然,对于NBA的抵制会失去正当性。

 

(本章节完)

By HW君 @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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